作者: 来源: 学生处、基础教研部 时间:2023-04-13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5月11日、5月12日
比赛地点:下沙校区第一田径场
二、竞赛分组
1.学生男子组 2.学生女子组 3.学生阳光组
4.教工男子组 5.教工女子组
三、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4*400米、110米栏(栏高91.4厘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4*400米、100米栏(栏高76.2厘米)、跳高、跳远、铅球;
四、运动员资格
1.学生组:凡有正式学籍,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2.参加800米以上径赛项目(含800米)的运动员须经医务所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五、报名办法
1. 学生以个人为单位报名参加,并填写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第四十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附件二: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知情同意书(手写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
2.参加项目与人数
(1)每个单项每个单位限报2人;
(2)每个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同时可兼报接力等集体项目;
3.为提高工作效率,本届运动会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法,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电话:69936221)。
六、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4月20日下午4点
1.邮件发送地址:附件一发送至邮箱1342732403@qq.com。
2.书面材料送交地址:附件一和附件二同步送至4号楼203办公室;
书面材料送交时间:4月21日上午8点—下午5点。
3.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若有多报、错报则作无效处理,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论。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1.各单项取前8名。以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
2.只有8人(队)或不足8人(队)时,按报名人(队)数递减1名录取。
3.只有1人或1队参加的项目,不计名次和名次分,承认纪录。
4.团体总分:以各项目名次分相加组成,学生组取男子总分前八名、女子总分取前八名、团体总分取前三名。
5.破省大运动会纪录者加计18分,破校纪录者加计9分,并加入总分。(跨栏项目因采用中低栏,不承认纪录)
6.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该项团体得分相等,以取得该项最好成绩的单位名次列前;如该项最好成绩相同,则以次好成绩取得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7.如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团体总分相等,则以破高级别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破记录数均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奖励办法
1.获学生男子组总分前八名、女子组总分前八名,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单位均发奖杯或奖牌。
2.获各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均发荣誉证书。
3.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三名)
九、比赛规程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规定的实施办法进行。请各单位注意以下规则:
1.竞赛规则规定:运动员第一个比赛项目弃权,后继项目不得参加。因病请假需医务所证明,并由总裁判长批准。
2.参加决赛的运动员须带学生证,以备检查。
3.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已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不得随意弃权。若某队一运动员报名后无故不参赛,则从该队总分中扣除2分;若检录后无故不参赛,则从该队总分中扣除5分。因故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在赛前检录时必须将有医务所证明或总裁判长签字的请假条交给赛前控制中心(检录处)的裁判长。
4.在比赛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运动员,则取消其所的成绩和名次,并对其所属的代表队通报批评,取消该队的“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和团体总分名次,并在该队总分中扣除10分。
5.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参加比赛(号码布必须佩戴在前胸,四个角都要固定)。请各代表队、各运动员务必做好比赛的各项准备工作。检录由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号码布前去报到,不得由他人代替。径赛提前30分钟到赛前控制中心(检录处)检录;田赛提前20分钟在赛前控制中心(检录处)检录,未经检录者不得参加比赛,迟到作弃权论。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第四十一届田径运动会学生组报名表.xls
学生处、基础教研部
2023年4月13日